條款與條件
§ 1 適用範圍
本條款與條件(以下簡稱「本條款」)適用於鼎程實業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「本公司」)與客戶之間的所有業務往來,包含但不限於產品銷售、訂購及相關服務。客戶與本公司進行交易,即視為同意遵守本條款。本公司保留隨時修改本條款之權利,修改後之條款於公告後立即生效。
§ 2 價格與付款條件
本公司報價均以新台幣計價,含稅(若適用)。所有訂單須於本公司確認後方為有效。付款條件依雙方合約約定,若無另行約定,則以發票日起 30 日內付清為準。逾期未付者,本公司有權收取年利率 10% 之遲延利息,並保留暫停出貨之權利。
§ 3 交貨
本公司依訂單內容及庫存狀況安排出貨,交貨日期以估計為準,非絕對保證。若因不可抗力因素(包括但不限於天災、罷工、原料短缺、主管機關命令等)導致延遲交貨,本公司不負違約責任。客戶收貨後應立即檢驗,如有短缺或明顯外觀損壞,應於收貨後 7 日內以書面通知本公司。
§ 4 風險移轉
產品風險自本公司將貨物交付運送人或客戶指定地點時移轉予客戶。若客戶要求特定運送方式或運送人,相關運送風險由客戶自行承擔。
§ 5 缺陷通知
客戶應於收貨後立即進行驗收。明顯瑕疵應於收貨後 7 日內以書面通知本公司;隱藏瑕疵應於發現後 7 日內通知。逾期未通知者,視為客戶接受貨物。通知時應附上詳細說明及相關照片佐證。
§ 6 瑕疵擔保
若產品確有瑕疵,本公司得選擇修補、替換或退款。本公司不對因客戶不當使用、儲存或改裝所造成之損壞負責。瑕疵擔保期間為收貨日起 12 個月,逾期不予受理。
§ 7 所有權保留
交付之產品於客戶完成全額付款前,所有權仍屬本公司所有。客戶不得在付款完成前將產品轉讓、抵押或以任何方式處分。若客戶發生財務困難或破產,本公司有權取回尚未付款之產品。
§ 8 隱私保護
本公司依台灣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處理客戶個人資料,僅限於業務必要範圍內使用,不會無故對外揭露。詳情請參閱本公司隱私權政策。
§ 9 智慧財產權
本網站所有內容,包括文字、圖片、品牌標誌、產品資訊等,均受著作權及商標法保護,所有權屬於本公司或授權之原廠。未經書面許可,不得複製、散布、修改或用於商業用途。
§ 10 責任限制
本公司對於間接損失、利潤損失或特殊損害概不負責。本公司對任何單一事件之最高賠償責任,不超過該筆交易之合約金額。
§ 11 法律適用與管轄
本條款依中華民國法律解釋及適用。因本條款或相關交易所生之爭議,雙方同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若本條款任何條款被認定無效或不可執行,其餘條款仍繼續有效。
最後更新:2025 年 1 月
